贵州/黔南-2026-01-15 00:00:0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将采购《都匀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为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算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都匀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项目预算:本次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元(以审批部门批复金额为准),采用综合评分标准中标原则,本次报价优先考虑相关经验较多的报价单位。
二、项目概况
按照工作安排,需开展《都匀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更好的做好今后五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聘请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开展《都匀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结合都匀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情况,总结经验与不足,针对都匀市突出环境问题,分析制定针对性生态环境解决建议;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美丽都匀建设目标,以都匀市实际情况出发,科学规划都匀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规划保障体系,高质量编制都匀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时间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都匀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正式印发。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年*月**日前形成专项规划草案;
(二)****年*月**日前形成专项规划送审稿;
(三)****年三季度前正式印发(如遇其他问题,可适当调整时间)。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要求报价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等;
(三)符合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四、提交资料要求
(一)报价单;
(二)公司营业执照;
(三)公司或承担服务人员相关资质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五)提供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五、提交材料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二)报送地址:都匀市京都广场*座(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室;
(三)注意事项:提交材料需加盖公司印章,用档案袋装好后密封。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且材料不再退还,提交材料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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