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1-16 00:00:00
一、招标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清镇市****年春节城区氛围营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清镇市****年春节城区氛围营造项目由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实施,现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采购。
(一)项目地点:清镇市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三)工期:**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附网站截图)。
(二)本项目所需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二)报名地点:清镇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技术科(清镇市金盆路**号),或者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扫描件)。
(三)报名所需资料:由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未按时参加报名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磋商文件获取: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或者报名时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四楼技术科。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地点
本项目公告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清镇市金盆路**号
联 系 人:郭如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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