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2026-01-16 00:00:00
项目信息
内容
一、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主厂房:(*)**层:厂区会议室、门斗、备品间、*号卫生间(含残卫间)、走廊 、电梯合用前室(**至顶层)(*)*.**层:电梯合用前室;(*)**层:入口门厅、门斗、走廊*、电梯合用前室、休息厅、卫生间(含残卫及清洁间)、中央控制室、接待室、炉后观火平台参观通道;(*)***层:走廊*、走廊*、连廊、主厂房至烟囱钢连廊、电梯合用前室、工艺展示厅,多功能会议室,卫生间(含母婴室及清洁间)(*)***层:电梯合用前室(*)**.**层:电梯合用前室、走廊、房间*、卫生间、房间*(含观察窗)、过厅。*、(*)烟囱区域:**层:合用前室(*)**.**层:合用前室;(*)**.**层:环保监测平台、共用前室、走道及卫生间。*、综合楼区域:综合楼除设备间(包括设备管井、报警阀室、机房、配电间、弱电机房、热力小室、电梯机房、太阳能机房)、档案室、***#、***#楼梯间、储藏室外,其余区域均为精装修的施工范围。*、架空栈桥:两侧防护玻璃栏板及底部结构面装饰、栈桥地面装饰。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装修范围内的图纸深化设计(空调、风管出风口、消防点位等)、承包范围内的精装修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安装、第三方的检测及试验、建筑垃圾清运、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料整理与移交、通过竣工验收、施工期及质保期的质量缺陷修复工作等。注明:目前招标文件所附设计图纸不是具体的深化设计图纸,所提供的清单项可能会有不完善的部分,清单工程量的差异及漏项的部分请投标人自行在各清单的综合单价内考虑,中标后不再调增相关费用。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公告(草案)
*.投标人须知(草案)
*.评标办法(草案)
*.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请注明“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反馈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
七、重要声明
*.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
联系人:邓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雨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人:李玉兵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件: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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