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1-15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 | |
| 文号: | |||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要求批复<2025年云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柳河工业园城西路至瓦窑村农村道路和排水渠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年云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柳河工业园城西路至瓦窑村农村道路和排水渠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杨柳河工业园,道路起点与已建通村道路相接,终点接规划白龙山路。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²;设计时速采用****/*,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荷载为***—***标准轴载,设计使用年限**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设道路长****,宽**;铺设混凝土路面******,新建挡墙*处共*****³、排水渠****³,安装波形梁护栏****以及路灯**套等。工程施工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为*.**万*³。其中挖方总量*.**万*³,包含表土*.**万*³、土方*.**万*³;填方总量*.**万*³,包含石方*.**万*³、土方*.**万*³;借方*.**万*³,包含石方*.**万*³、土方*.**万*³,通过商购解决;余方总量*.**万*³,均为表土,全部运往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用于绿化覆土。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防治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表土保护率**%,林草覆盖率**%。
六、基本同意方案中项目按建设规划和控制性原则设置*个防治分区:*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区*边坡工程防治区、***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一)*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²,为道路工程占地。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三级沉沙池、车辆冲洗站、密目网苫盖。
(二)**区*边坡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²,为边坡工程(含排水渠改造)占地。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排水渠、客土喷播(含抚育管理)、密目网苫盖。
(三)***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²,为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防治措施布设和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建设中应对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中予以落实。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八、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地段、内容和方法。
九、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投资**.**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万元),工程措施投资**.**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万元,独立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元)。
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下阶段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并应及时报送云和县水利局,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建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时,优化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期间防汛措施。
(四)应当在项目开工前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并按季度向云和县水利局报告监测成果。
(五)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报告。
(六)项目开工前,及时到云和县税务局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手续并足额缴纳补偿费。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自主验收,并向云和县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情况。
(七)将土石方信息录入浙土平衡系统。
十一、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云和县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云和县水利局做好衔接。
云和县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年云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柳河工业园城西路至瓦窑村农村道路和排水渠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云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柳河工业园城西路至瓦窑村农村道路和排水渠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云和县水利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年云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柳河工业园城西路至瓦窑村农村道路和排水渠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缴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年检查*次,将设置堆高**米以上或方量在**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2025年云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柳河工业园城西路至瓦窑村农村道路和排水渠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