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2025-12-16 00:00:00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经公开招标后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定点议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三、采购数量:*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物业管理服务;*,***,***.**元。
*.项目编号:**********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人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注: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采购人将在定点集市向定点供应商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或通过发送《企业信息登记表》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
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
十一、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侯小姐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
联系人:范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号
联系方式:************
附件:企业信息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