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1-16 00:00:00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试验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试验检测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安溪国道****项目)直采公示
直接采购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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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 |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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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情况 *.工程主要概况:国道****线安溪城厢至官桥段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第Ⅳ标段)起点位于古山村,起点桩号****+***, 接国道****线安溪城厢至官桥段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第Ⅲ标段)终点,于古山村设置古山大桥上跨三安大桥连接线延伸段,之后路线由东向西布设,设阆苑隧道至同美村,设置阆苑互通衔接西三环连接线,而后路线往西南方向展线,于****+***顺接国道****线安溪城厢至官桥段公路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第Ⅴ标段),全长*.***。全线设桥梁大桥***.*米/*座,通道涵***.*米/*座,排水涵***.*米/*座,隧道***.**/*座,菱形立交*座。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本次招标内容,***包件:试验仪器租赁服务;***包件:试验检测服务,桥梁基桩超声波法与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 *.工程名称及地点: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服务时间:***包件:****.*******.**;***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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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编号 |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试验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试验检测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安溪国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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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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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详见项目概况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包件:业主建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路建仪器经营部。根据浙交工股[****]**号文件《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可采用直接采购情形(十三)款:******;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明确约定供应商的情形。建设单位建议或推荐唯一供应商的,需求单位考虑维护区域市场经营所需有必要响应的,经需求单位办公会议决策并报集团公司经营部门同意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包件:因业主推荐使用泉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作为桩基检测服务供应商 ,拟建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向泉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 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符合《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第 (十三)点规定******;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 ,建设单位明确 约定供应商的情形 。建设单位建议或推荐唯一供应商的,需求单位考 虑维护区域市场经营所需有必要响应的 ,经需求单位办公会议决策并 报集团公司经营部门同意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包件:福州市晋安区路建仪器经营部
***包件:泉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件: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号
***包件: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惠街***号公交综合楼
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风控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号楼*楼
邮 编:******
电 话:*************
七、联系方式
*.采 购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号楼*楼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