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遂绵蔬菜生产带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1-16
四川 变更澄清
渝遂绵蔬菜生产带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四川-202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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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支付前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审核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支付前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支付前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为:*、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支付前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审核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金额的**%(支付前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支付前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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