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处停车场绿化优化项目
2026-01-15
重庆 招标采购
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处停车场绿化优化项目
重庆-2026-01-15 00:00:00
重庆-2026-01-15 00:00:00
公告中
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处停车场绿化优化项目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
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处(采购人)对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处停车场绿化优化项目(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服务 需求描述: 见附件 | ¥***** | *(项)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种植养护或工程等相关资质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竞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二、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有效资料或出具承诺书(见附件)。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注册地为非渝企业的需在重庆市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并出具证明文件,不满足条件的不接受参加本次竞采
二、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有效资料或出具承诺书(见附件)。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注册地为非渝企业的需在重庆市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并出具证明文件,不满足条件的不接受参加本次竞采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见附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实施周期:** 天
*、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搬运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安装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二)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超出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单位;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按在政采云上响应报价时间更靠前的为第一中选单位。
(三)若第一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成交的,则顺延至下一个最低报价单位,若第二中选单位也放弃的,则此次竞采作废,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采。
(四)自动放弃成交的供应商,应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五)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做补偿。
(六)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得转包第三方。
(二)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超出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单位;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按在政采云上响应报价时间更靠前的为第一中选单位。
(三)若第一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成交的,则顺延至下一个最低报价单位,若第二中选单位也放弃的,则此次竞采作废,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采。
(四)自动放弃成交的供应商,应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五)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做补偿。
(六)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得转包第三方。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处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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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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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
停车场绿化优化项目竞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