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01-16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1-16 00:00:00
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力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服务范围: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污水处理系统进水量为***立天,采用“生化+消毒”工艺。主要处理装置由格栅、集水池、生化池、沉淀池、污泥池、消毒池、消毒系统以及和它们相配套的泵、配管以及自动控制仪器等电气设备组成。

服务要求:一、维保工作基本要求: (*)供应商提供医院污水运营日常管理、污水处理设备维护及维修、出水水质**余氯日常检测,并承担除污水站水、电费以外的一切运行费用,同时解决其服务范围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保证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供应商需代表业主向环保监管部门、疾控部门汇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全力配合环保部门、疾控部门的一切检查工作;(*)供应商免费对运营设备进行维修,负责单项***元以下设备备件的更换,如设备运转过程中,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损坏经多次维修后无法修复需要更新的,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委托方核实情况后进行解决;(*)供应商在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营及处理水质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对现场的人员安全全面负责;(*)供应商自行提供运维人员所有工具、劳保用品、防护品等,按国家规定为运维人员办理保险;(*)服务计划及档案建立:供应商需依据现有污水处理站情況,建立详实的维保管理服务计划,并按环保相关规定做好所有记录,并建档留存;(*)消毒剂要求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次氯酸钠(*****)液体;其浓度不少于**%;*)根据国家要求,医疗机构所用药剂必须为带消字号的次氯酸钠溶液;*)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正规厂家,提供厂名厂址、商品名称、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品牌不限;(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外包装照片、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扣除或追回所有费用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要求:供应商加强安全管理,自行对污水站所有安全工作负总责,承担所有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确保运维区域所有房间、设备、设施、试剂等的防火、防盗工作;*)遵守医院关于安全的相关规定及制度;*)保证运维及相关工作人员自身安全;*)对污水站及周围相关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 *)消毒剂的运送过程,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保证运送安全。(*)负责海城中心医院污水站现有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营和维护。(**)负责海城中心医院各环保平台的数据录入、台账管理、年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及上传,保证每月平台数据传输率达到***%,包含以下平台: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辽宁省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平台*****:****.******.**:****平台(原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负责编写应急预案及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供管家服务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届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即处理出水标准为***≦******、***≦******、**≦*****、粪大肠杆菌≦********,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均不得检出,**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卫红、胡波(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辽宁省海城市环城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北关街大兴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力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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