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1-16 00:00:00
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
*.最高限价:**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截止到开标时间,参加政府或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供应商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证件,是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必备资质,即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具备实体经营场所。具体要求:提供办公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投标报名申请时间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 **月 **日,每日上午** : **至** : ** ,下午** : **至** : **,线下申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审核通过者可获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 元.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