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6-01-15 00:00:00
国省干线横十线新罗区龙门至大池(上杭界)段(龙门朝前至大池北溪)公路一期工程(续建)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 本次国省干线横十线新罗区龙门至大池(上杭界)段(龙门朝前至大池北溪)公路一期工程(续建)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省干线横十线新罗区龙门至大池(上杭界)段(龙门朝前至大池北溪)公路一期工程(续建) 补遗书(第*号)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研究决定,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内容统一更改为“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二、保证金可采用年度保证金 根据相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时,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 三、本补遗书(第*号)为招标资料的组成之一,招标资料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的修改。本补遗书(第*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岩市新罗区腾龙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莱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