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供地阶段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16
广东/东莞 招标采购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供地阶段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东莞-2026-01-16 00:00:00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供地阶段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塘厦镇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供地阶段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供地阶段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

预算金额:***,***.**元(预算金额分两部分组成:选址论证报告及建筑概念性设计方案费用占**.*%,供地阶段服务费用占**.*%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供地阶段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磋商(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磋商(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如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八路******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供应商前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八路******室现场获取,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线上获取文件的请将登记表(详见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扫描件、获取文件费用转账后截图一起发送至:**********@**.***邮箱,邮件抬须注明“公司简称+项目简称”。)

售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二楼****号投标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号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八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广东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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