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6-01-15
河南/漯河 变更澄清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河南/漯河-2026-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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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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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三 相应要求 招标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 变更为 |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 *、三 相应要求 招标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 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辰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