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招标工程不招标的审批(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
2025-10-29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应招标工程不招标的审批(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
江苏/南京-2025-10-29 00:00:00
江苏/南京-2025-10-29 00:00:00
应招标工程不招标的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号****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 |
项目符合不招标条件的证明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份 | 必要 | 有企业印章 |
查看更多 |
| * |
应招标不招标申请审批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份 | 必要 | 有企业印章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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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
| * | 网上申请 | *工作日 | 应招标不招标申请审批表 | 材料合格同意递交,材料不合格退回。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决定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审批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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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十条 有下列不适宜进行招标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需要审批的项目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进行审批: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 (二)抢险救灾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主要工艺、技术需要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增补依据
-
常见问题
问:
什么是邀请招标?
答: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问:
招标方式有哪几类?
答: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问: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承担什么责任?
答: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问:
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问:
经批准不公开招标后,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几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答: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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