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1-15 00:00:00
[正在公示]萧县现代化菌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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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现代化菌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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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现代化菌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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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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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萧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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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龙山南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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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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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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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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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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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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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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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东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江苏启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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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 号,广州市白云区兴湖街*号*栋***单元,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号*号楼,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紫金花苑*幢*单元****,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号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宿松路与阊水路交口智谷大厦****、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宙溪上铭城* 幢*** 室,泗洪县开发区洪泽湖大街* 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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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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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约*********元) |
**.*%(约*********元) |
**.**%(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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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建设期为*年,其中设计期限为**日历天 |
建设期为*年,其中设计期限为**日历天 |
建设期为*年,其中设计期限为**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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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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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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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长建 |
邹定淼 |
徐方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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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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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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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鲁义勇 |
谢莎莎 |
黄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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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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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鄂**************** |
皖****************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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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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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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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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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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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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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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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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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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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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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与小康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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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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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审核**********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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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同意!********** **:**:***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