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环保设施改造及局部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访问量: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临港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环保设施改造及局部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临港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环保设施改造及局部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最高投标限价最终以澄清为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需求(简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近三个月(****年**月至****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近三个月(****年**月至****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彩色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拒绝下述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一(扬州市邗江北路**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图纸、清单

其他说明:为了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投标人或供应商在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后,可以自愿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信息(授权委托书及信息记录表可以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信息记录,以上要求并不作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前置条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百度网盘链接:*****://***.*****.***/*/***********************?***=**** 

提取码:****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月* 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 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号*楼西入口)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静

*、开标时间:****年*月* 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号*楼西入口)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格式,* 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号*楼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文件(临港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环保设施改造及局部装修工程).***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