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1-15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环境影响技木评估及环评复核预算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年环境影响技木评估及环评复核预算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专业技木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技木评估及复核,打击和遏制环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落实环评要求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技木文件质量。推动建设(排污)单位、管理(审批、评估)单位、第三方技木单位等责任落实,提升环评与排污许可的业务监管能力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增强监管合力,营造环评与排污许可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采购内容:*.为建设项目提供环评技木评估(包括危废经营许可证技木审查)。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中标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技木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木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招标文件等要求,满足采购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技木报告的技木评估(含危废经营许可证技木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复核;*、提供建设项目环评技木评估技木服务和危废经营许可证技木审查服务;*、提供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检查技木支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抽查服务。技木单位需按照法律法规、技木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抽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复核。*、中标单位不得作为技木单位编制嘉兴市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无;服务期年。 |
| 联系人 | 俞云峰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