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1-15
四川/眉山 变更澄清
仁寿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眉山-2026-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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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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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依法取消原成交供应商四川普光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成交资格。故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经核实成交人四川普光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响应的产品在“悬挂系统”这一实质性参数上未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中对“悬挂系统”响应“满足”的承诺,与产品实际技术状况不符。因此,普光公司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及“*.*.*谈判”的规定,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依法取消原成交供应商四川普光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成交资格。故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人民医院
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号仁寿城投大厦*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