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1-15
四川/眉山 变更澄清
仁寿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眉山-2026-01-15 00:00:00
仁寿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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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依法取消原成交供应商四川普光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成交资格。故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经核实成交人四川普光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响应的产品在“悬挂系统”这一实质性参数上未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中对“悬挂系统”响应“满足”的承诺,与产品实际技术状况不符。因此,普光公司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及“*.*.*谈判”的规定,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依法取消原成交供应商四川普光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成交资格。故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人民医院

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号仁寿城投大厦*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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