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1-15
广东/揭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东/揭阳-2026-01-15 00:00:00
广东/揭阳-2026-01-15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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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市财采决〔****〕*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揭市财采决〔****〕*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揭阳第一中学榕江新城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第一食堂)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普宁市盈之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官大建
地址:普宁市梅林镇埔尾村路口二巷**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普宁市盈之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鉴于你公司积极配合查清案件事实,主动认罪认罚。
六、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四项,综合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裁量档次情形,本机关现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即*****元(大写:柒万叁仟零伍拾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中标、成交无效。
揭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