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15 00:00:00
光明巷**亩综合开发新建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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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巷**亩综合开发新建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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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成都恒耀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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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
批复文号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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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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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位于锦江区东大街;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及住宅用地;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平方米。住宅限高**米;商务标志性塔楼建筑限高大于等于***至***米;地下两层;容积率:*.**(住宅占比**.*%,商务占比**.**%)。须在宗地外东北侧利用用地面积****.*㎡的地下交通运输设施用地,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的公交集中停靠站*处。建设不少于***个公共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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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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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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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光明巷**亩综合开发新建项目的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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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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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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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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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合格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人类似业绩要求:****年*月至今,申请人承接至少*个项目预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二)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月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接*个项目预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满*个月以上;(*)拟派专职技术人员*名,均应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满*个月以上。二、申请人参加比选:(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合格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于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报名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自愿报名,并将报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光明巷**亩综合开发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名称,单位介绍信中项目名称为:光明巷**亩综合开发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免费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年*月**日 ** 时 ** 分至 ****年*月**日** 时 ** 分止,逾期招标人不再提供比选文件。(二)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于比选文件规定的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代理申请书送达比选文件指定的代理申请书递交地点(纸质文件递交),未递交代理申请书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比选竞争资格。三、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完成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后,详见比选文件。四、本项目比选公告中“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且因系统只能显示小数点后四位,代理估算金额实际为**.******万元。若中选,中选人的报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实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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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柯女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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