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6-01-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 | 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服务 | *******.**元 | 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邹平路***弄*号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服务 | 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服务 |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的物业综合客户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公区维修、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室外绿化服务;外墙清洗服务;虫害消杀服务;水箱清洗服务;保险服务。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服务期限为*年 |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元海,陆建军,徐洪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根据区机管局“关于区司法局迁入邹平路机关用房的通知”(沪浦机管局〔****〕***号)的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已经迁入邹平路 ***弄 *号 *、 *、 *层办公。邹平路***弄位于成山路与邹平路之间的***芯联园区内,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利人为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而邹平路 ***弄 *号 *、 *、 *层为***芯联园区的公建配套用房,权利人为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目前,邹平路***弄的物业管理服务统一由权利人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故推荐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弄*号**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伟锋
电话:********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