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15 00:00:00
安徽中医药大学科技园*区和科技园*区两处楼宇与少荃湖校区连通的校园网专线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安徽中医药大学科技园*区和科技园*区两处楼宇与少荃湖校区连通的校园网专线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科技园*区和科技园*区两处楼宇与少荃湖校区连通的校园网专线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号(综合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肆万肆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科技园*区和科技园*区两处楼宇与少荃湖校区连通的校园网专线 项目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个日历日完成所有链路布置具备服务条件。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合同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才华、黎兆碧、陈光恩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医药大学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号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李工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