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租用洒水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15
广东/东莞 招标采购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租用洒水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东莞-2026-01-15 00:00:00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租用洒水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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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租用洒水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租用洒水车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租用洒水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租用洒水车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从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项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起至*******日,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方诚信招标东莞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

方式:线上领购

*)进入“三方诚信招标东莞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按照流程指引进行报名及缴费;如技术故障或操作困难等原因无法线上领购,可在规定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现场领购;

*)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须在领购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任何投标人因逾期报名或误缴费用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领购咨询人:陈小姐;领购咨询电话:*********************

售价: 人民币***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分。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二楼***投标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东莞市塘厦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址:东莞市塘厦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杰滨

话:*************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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