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源〔****〕**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南川南城***千伏变电站***千伏送出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号),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优化南川区域电网结构,缓解南川***千伏变电站供电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川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陈家场变电站***千伏间隔*个;开断先松线π接入南城变电站,涉及新建双回***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公里;开断石平、郊平线,新建石篆侧、城郊侧开断点至南城变电站同塔双回***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公里;新建南平牵引站侧开断点至南城变电站同塔双回***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公里,其中一回线路开π接入陈家场变电站;改造***千伏松城线,涉及架空线路长度*.**公里、电缆线路长度*.*公里;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贷款利息**.*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和**%。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本项目核准要件为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号)、原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渝****南川区不动产权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