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1-15 00:00:00
租车服务需求公示(***************)(第*包)
租车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租车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项目名称:租车服务
-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背景及需求理由:为保障医院各项医疗及公务活动(如外出义诊、采血任务、学术会议、上级督导及紧急公务出行等)多元化用车需求,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专业车辆租赁服务,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高效、安全开展。
*.服务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指定车型的车辆及配备驾驶员服务,保障采购人各类公务活动。
*.项目预算:本项目年度预算控制在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以内,共*年,总计**万元。最终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用车台班/里程数量,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但累计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总额。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公示有疑问者,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院,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资料提交
(一)提交资料:****年*月**日**点前,过期不再受理。
(二)递送方式:将相关纸质附件加盖公章递送至医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递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七、意见反馈方式
主题:租车服务项目+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营来执照
*.意见反馈表(格式自拟)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公示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钟助理********
采购机构:杭州市某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