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财政局行政裁决书(2026年第1号)
2026-01-15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庆元县财政局行政裁决书(2026年第1号)
浙江/杭州-2026-01-15 00:00:00
浙江/杭州-2026-01-15 00:00:00
、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庆元县实验幼儿园课桌椅及幼儿玩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亮点环保科技(博兴)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卢村村南中国石油加油站东***米路南
被投诉人:庆元县实验幼儿园
地址:浙江省庆元县濛洲街道云山路**号
被投诉人:中科经纬工程技木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石龙街*号二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山坡越野车、沙水游乐车是***强制认证内产品。制造商杭州哈灵教有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强制认证证书,中标提供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庆元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