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1-15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宜宾-2026-01-15 00:00:00
四川/宜宾-2026-01-15 00:00:00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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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地址:四川省屏山县新市镇苟家坪片区朝阳街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新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滨北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 *(项) | ¥*,***,***.** | ¥*,***,***.** | *.* 根据设计施工图要求。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 ****年《四川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 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工程定位复测费按照**定额最新配套文件规定费率计取,最终结算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 材料价格采用《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第*月宜宾市、宜宾市屏山县材料价格及市场价。 *.* 人工费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号】。 *.* 销项增值税额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号)计取,税率为*%。 *.* 规费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费率Ⅲ档计取,最终结算时根据施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材料质量要求:材料选用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 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且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贰仟柒佰叁拾捌元贰角伍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