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45号
2026-01-15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45号
江苏/徐州-2026-01-15 00:00:00
江苏/徐州-2026-01-15 00:00:00
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号
发布单位:徐州市财政局采购处 发布时间:**********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徐州市看守所监控、存储设备升级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忠
被投诉人*:徐州市看守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三堡镇南
法定代表人:宗德宇
被投诉人*: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号尚都会商办五层
法定代表人:李克新
相关供应商: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号*座二层
法定代表人:曲扬
二、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开标、评标,**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月**日,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向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公司”)提出质疑。**月**日,仁华公司作出质疑答复。**月*日,本机关收到移动公司的投诉书并受理投诉。**月*日,本机关分别向徐州市看守所(以下简称“市看守所”)、仁华公司、联通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收到市看守所、仁华公司、联通公司的答复材料。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徐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忠
被投诉人*:徐州市看守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三堡镇南
法定代表人:宗德宇
被投诉人*: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号尚都会商办五层
法定代表人:李克新
相关供应商: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号*座二层
法定代表人:曲扬
二、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开标、评标,**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月**日,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向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公司”)提出质疑。**月**日,仁华公司作出质疑答复。**月*日,本机关收到移动公司的投诉书并受理投诉。**月*日,本机关分别向徐州市看守所(以下简称“市看守所”)、仁华公司、联通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收到市看守所、仁华公司、联通公司的答复材料。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徐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