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1-15
福建/漳州 中标结果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漳州-2026-01-15 00:00:00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年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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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小溪镇东大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漳州天成人才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城市展示馆东**米 琥珀北路漳州人才发展集团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批) ¥*,***,***.**** ¥*,***,***.** 聚焦平和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为核心,以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加大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与平和县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加快平和县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要求,每个常规培训班不少于*天(**个学时)、专题培训班不少于*天(**个学时)。课堂教学每人每天费用不高于***元,其中专题培训班培训费用人均一般不超过****元。计划培训***人(其中常规班***人、专题班***人)。用于需求摸底、总结评价和验收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跟踪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漳州市平和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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