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辽财采投〔2026〕2号
2026-01-15
吉林/辽源 质疑投诉
辽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辽财采投〔2026〕2号
吉林/辽源-2026-01-15 00:00:00

  一、项目名称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中心机房***电池、负载均衡及防火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盛世基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号盛世城*座****室

  被投诉人*: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光明街***号

  被投诉人*: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辽源市齐宁路***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三、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公告日期:****年**月*日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严重倾向特定品牌,排斥市场竞争。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部分严重倾向特定品牌,排斥市场竞争。

  投诉事项*:负载均衡设备制造厂商须符合电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保障产品系统的高可靠性,通过******电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监委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诉事项*:部分参数表述模糊,缺乏明确评判标准。

  投诉请求:

  投诉请求*:立即暂停本项目招标活动,重新修订评分办法,删除或修改存在排他性的条款。

  投诉请求*:公开澄清认证要求的必要性及市场普及性,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结合专家论证,认定事实如下:

  针对供应商提出的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本项目要求***主机设备生产厂商获得国家许可实验室****认证,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厂商具备自主研发、产品检测验证的能力。与***产品性能直接相关,并非“无关条件”。

  投诉事项*:本项目***设备用于核心机房,虽然前端和后端配电柜有防雷措施,但***设备自身具备防雷防浪涌功能,可形成多重防雷保护,有效抵御极端天气或电网波动带来的冲击,保障设备自身及后端负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投诉事项*:本项目负载均衡设备作为网络核心基础设施,需保障*×**小时不断运行,******认证对“硬件故障率≤*.*%”“平均修复时间≤*小时”等关键指标的强制性要求,直接契合项目对系统高可靠性的实际需求。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关于负载均衡、防火墙的功能参数描述具体、清晰,均明确了功能要求及证明材料,不存在“缺乏明确判断标准”的情形。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源市财政局

  ****年*月**日

  

    初审:栾好军

    复审:王亚君

    终审:林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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