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1-15 00:00:00
利丰路一期(弋江区港西地块太赫兹大道)
信息来源:弋江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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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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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利丰路一期(弋江区港西地块太赫兹大道)
*.标段名称:利丰路一期(弋江区港西地块太赫兹大道)
*.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原编列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评标委员会联系澄清,如遇电话无法接通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需要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以澄清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澄清函。(*)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澄清函(远程网上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或说明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原内容“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即评标委员会在经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审通过的入围投标人中,去除最低报价(有多个最低报价时,同时去除)后,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最先全部通过的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直至推荐出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不再进行评审)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现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即评标委员会在经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审通过的入围投标人中,去除最低报价(有多个最低报价时,同时去除)后,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投标报价相等时,系统对报价相等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排序),依次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最先全部通过的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直至推荐出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不再进行评审)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文件评审,原内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入围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标准,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三华山路*号*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强勘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琴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