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2026-01-15 00:00:00
鄂城区财政局关于对鄂城区餐厨垃圾转运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鄂城区餐厨垃圾转运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林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北宋庄村一组
被投诉人: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明塘后路**号*栋*楼
相关供应商*:湖北惠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梁华路北与梁华路南交叉口鄂钢耐材炉料工业园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林汇建设有限公司对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鄂城区餐厨垃圾转运项目(项目编号:***********************)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 **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该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人为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
*.中标供应商湖北惠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个投标总报价,《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与中标公告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
*.湖北惠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投标总报价,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未督促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复核,违规修正该公司报价。
投诉请求:将中标供应商湖北惠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要求监管部门修正评审结果,保护投诉方合法权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