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溪镇彭溪村新厝内至大岗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K0+000-K0+622)澄清公告
2026-01-15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彭溪镇彭溪村新厝内至大岗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K0+000-K0+622)澄清公告
浙江/温州-2026-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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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溪镇彭溪村新厝内至大岗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竞包人:

根据发包文件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本项目发包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本补充说明与发包文件及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具体如下: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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