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15 00:00:00
名筑花园小区沥青道路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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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筑花园小区沥青道路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名筑花园小区沥青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磋商日期:****年*月**日
名筑花园小区沥青道路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安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一成交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路****号中环城*幢****室
响应报价: 玖拾伍万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采购人:合经区名筑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号名筑花园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文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拓基金座*座*********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应商及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文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拓基金座*座**层,联系电话:黄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告。
合肥文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