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局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14
河南/洛阳 招标采购
栾川县公安局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洛阳-202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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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公安局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栾川县公安局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 |
| *、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栾川政采磋商(****)****号**栾川县公安局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栾川县公安局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无人机机场、单兵无人机、无人机配件等设备。(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根据洛财购〔****〕*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洛财购[****]**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栾川县公安局 | |
| 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米 | |
| 联系人:申警官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杭永瑞(河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公寓楼*区**** | |
| 联系人:袁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