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团泊镇薛家房子村春节福利团泊稻采购项目
2026-01-14
天津 招标采购
静海区团泊镇薛家房子村春节福利团泊稻采购项目
天津-2026-01-14 00:00:00
天津-2026-01-14 00:00:00
静海区团泊镇薛家房子村春节福利团泊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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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薛家房子村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薛家房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薛家房子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树起 |
| 项目周期 | **天 | ||
| 招标类别 | 货物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团泊镇薛家房子村春节福利团泊稻采购项目 | ||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具有供货能力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正式发票。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其他描述 |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方承担。 *.***袋****/袋的团泊稻,要求团泊镇孟家房子村生产、保质期内,具体以招标方验收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采购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中标方提供相关发票,因发票产生的税费由中标方承担。*.货物运输费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供货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供货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