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5-12-3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台安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台安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安县司法局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号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安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各项法律服务,供应商应全面、尽职的完成法律服务事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遵守宪法、法律。 *.能够组织专门的服务团队。 *.具备为县政府提供各项法律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有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流程。 *.收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 *.采购人通知有关事项后,能够在**小时内响应并派人沟通。 *.日常检查:采购人随时有权检查供应商的服务情况。 *.队伍管理:供应商自行组织、管理服务队伍。 *.档案:供应商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管理制度,对于代理、应诉过程中案卷、材料原件移交采购人保存。 **.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除承办律师签名外,还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参加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以及接受专项委托等方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可以应邀列席或者参加党政机关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