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农业农村局尚志市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1-14
黑龙江/哈尔滨 中标结果
尚志市农业农村局尚志市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黑龙江/哈尔滨-2026-01-14 00:00:00

尚志市农业农村局尚志市****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尚志市****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尚志市****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元宝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省宝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嘉和城二期**栋*号门市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尚志市****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元宝镇):

服务类(黑龙江省宝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农业服务 元宝镇有机肥施用服务 尚志市****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二次)所要求全部内容 *.实施地点为元宝镇,实施面积*****亩。包括有机肥的运输、堆沤、翻倒、抛撒等环 节。利用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 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施用有机肥,有机肥抛撒 作业轨迹及相关数据直接上传至黑龙江农机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平台,实现项目实施信息化监管。 *.甲方对乙方有机肥进行验方及有机肥样品检测合格后,乙方开始实施有机肥还田抛撒。有机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 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有机肥施用时砷、汞、铅 、镉、铬等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的要求 。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每亩不少于*.*立方米以上抛撒到田。有机肥抛撒车要安装****设备进入省农机监管平台。 *.有机肥还田完成后提供还田矢量数据以及项目区所在村屯确认单及地块明细表,要求乙方同时提供粪肥收集处理台账及照片。 ****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琳(采购人代表)赵颖(采购人代表)单宏张迎新于虹王雯婷李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费按照中标金额的*.*%计取。
账户: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民航支行
账户号码:********************
汇款完成后请将开票信息及转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尚志市****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元宝镇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尚志市****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施用服务采购*元宝镇):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省宝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 *
黑龙江环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 *
北安市金泰农机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 *
佳木斯圣迪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
黑龙江彩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
北沃未来(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
黑龙江优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
大庆市志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尚志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尚志镇尚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卓广

电话:***********

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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