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6-01-14 00:00:00
《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 采购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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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推进《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凌云县农业农村局就《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采购项目,面向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采购项目
(二)服务地点:凌云县
(三)服务内容:
*.开展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调研,全面梳理 “十四五” 期间农业产业、农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民收入、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成效和问题。
*.结合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最新政策要求,研究提出 “十五五” 期间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定位、主要目标和指标体系。
*.编制《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 “十五五” 规划》文本,包括总体发展规划、专项领域规划(如特色农业产业、乡村建设行动、农村改革、数字乡村、绿色农业等)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对规划内容开展专家论证、部门征求意见等工作,根据反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报批稿及相关说明材料。
*.协助采购人开展规划成果的汇报、宣传解读、归档等后续服务工作。
*.按要求提交规划成果,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并配合采购人完成规划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报价超过该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竞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持相应合法登记证明),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 * 年(或近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 * 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 执业资格证书、技术方案说明等。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 * 个月内任意 * 个月的纳税证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如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按采购方要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价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竞价单位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三、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包含编制《凌云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实行一次报价制,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二)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未按要求签署、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单位须结合自身成本及市场行情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竞争,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竞价资格。
五、报价函投放要求
(一)投放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邮寄送达、未密封或密封破损的材料,均视为无效;
(二)投放地点:凌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凌云县泗城镇前进路**号,联系电话:************);
(三)需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份):
*. 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 项目人员配置表、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
*. 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 正式报价函(需明确报价金额、项目完成时限及服务承诺)。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单位对本公告及项目相关情况有疑问的,可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
(二)我局将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仅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中,按照“质优价廉、合规择优”的原则,通过内部决策程序确定中选单位及最终合作价格;
(三)中选单位确定后,我局将通过电话通知,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告知,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凌云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联系方式:胡运情 电话:************
联系地址:凌云县泗城镇前进路**号凌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凌云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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