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1-14 00:00:00
新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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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新自然告字〔****〕*号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年*月*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新昌县澄潭街道新蟠线东侧******号地块等四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表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 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年限(年) | 建设期限(年)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年经*号(新昌县澄潭街道新蟠线东侧******号地块) | 澄潭街道沃西中学对面 | ***** | 文化、教育混合地块 | *.***.* | ***;**% | **年 | * | ***;**% | **** | *** | ** |
****年经**号(新昌县澄潭街道新蟠线东侧******号地块) | 澄潭街道沃西中学对面 | ***** | 居住用地 | *.***.* | ***;**% | **年 | * | ***;**% | **** | **** | ** |
****年经**号(新昌县澄潭街道新蟠线东侧******号地块) | 澄潭街道沃西中学对面 | ***** | 居住用地 | *.***.* | ***;**% | **年 | * | ***;**% | **** | **** | ** |
****年经**号(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号地块) | 镜岭镇溪西村 | ****.** | 居住用地 | *.***.* | ***;**% | **年 | * | ***;**% | *** | *** | **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竞买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认证),上传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新设立公司也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电话:************。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自然告字〔****〕*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前。
(二)竞买保证金
地块的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年经**号、经**号、经**号地块户型设置需满足相关的安置要求(户型标准为**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四种户型),中拍方应按照新昌县镜岭水库移民安置指挥部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户型要求进行建设,安置房实行毛坯交付。
(二)****年经**号、经**号地块建成后由安置房保障单位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根据安置需求以地上建筑均价****元/平方米,车位*万元/个进行回购(回购协议另行签订)。
****年经**号地块建成后由安置房保障单位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根据安置需求以地上建筑均价****元/平方米,车位*万元/个进行回购(回购协议另行签订)。
安置房回购款支付方式: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回购协议后,按不动产登记记载面积一次性结算并付清。
(三)****年经*号、****年经**号、****年经**号地块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澄潭街道办事处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年经**号地块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镜岭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四)地块应在约定的缴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三年。
(五)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上述土地的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其中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含竞买保证金)。
(六)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矿石(含砂石)资源的,严格按照《新昌县涉矿工程项目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自然资规〔****〕**号)进行处置;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八)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将退款指示函交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退还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十)竞买人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及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号。联系方式: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 *************
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
新昌县澄潭街道办事处 *************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