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西路95弄10号两间(203、204)住宅房
2026-01-14
安徽/宣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西路95弄10号两间(203、204)住宅房
安徽/宣城-2026-01-14 00:00:00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西路**弄**号两间(***、***)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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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西路**弄**号两间(***、***)住宅房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驻沪联络处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用途:住宅。 *、特别提示 (*)如非原承租方竞得,由出租方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①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②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首个合同季度租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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