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储值卡公开转让2
2026-01-14
江苏/盐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一批储值卡公开转让2
江苏/盐城-2026-01-14 00:00:00
江苏/盐城-2026-01-14 00:00:00
一批储值卡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一批储值卡公开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盐城市监察委员会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标的清单》所列出的单项标的物不可分拆。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采取现场踏勘等方式充分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承担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交易标的权属、真伪、质量或使用性能等产生的问题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无关 。 四、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五、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六、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