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2026-01-14 00:00:00
| 【利川市】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第*次答疑(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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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编号:*********************** 第二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招标人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进行澄清补疑,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疑内容 *、第一次澄清公告作废,现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更正为:利川市医药及医疗器械配送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与变更后的发改局备案证名称一致,备案证编号:************************) 补疑原因:统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与变更后的发改局备案文件的项目名称,确保项目信息一致;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造自有房屋建设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总建筑面积*****.**㎡,其中医疗器械区****.**㎡,药品区****.**㎡,交易展示区****.**㎡,办公区****.**㎡等。 ... 合同估算价:*********.**元。 其他: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变更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造自有房屋建设医药及医疗器械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分设医疗器械区****.**㎡、药品区****.**㎡、交易展示区****.**㎡、办公区****.**㎡等。 ... 合同估算价:*********.**元。 其他: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二、其他说明 *.本补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中与本补疑不一致,以本补疑为准。 *.项目核心信息均未变更,投标人无需调整投标文件其他实质性内容。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关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补疑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因未及时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招标人:湖北利川红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