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14 00:00:00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涪陵卷烟厂*套小盒透明纸散包成像检测装置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涪陵卷烟厂*套小盒透明纸散包成像检测装置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年**月**日—— ****年**月**日)
| 项 目 名 称 |
****年涪陵卷烟厂*套小盒透明纸散包成像检测装置购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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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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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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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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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涪陵卷烟厂*套小盒透明纸散包成像检测装置购置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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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京专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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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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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 中 标 人 |
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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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限价 |
******.**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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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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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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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年**月**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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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