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1-14 00:00:00
****年第三批攻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包)
****年第三批攻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公司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年第三批攻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设备**万元;配套试剂耗材****.**万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 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单价(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付(实施)时间 |
|
* |
体外器官灌注转运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 |
** |
** |
** |
签定合同后**天内 |
|
*台设备使用期内配套试剂耗材使用量****万元 |
设备验收后同步供应 |
|||||||
|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谈判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医疗设备供应商授权要求: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授权;
*.医疗设备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十)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电话拨打不通、遇到歧视性、不公平待遇,可拨打监督联系电话,联系人:邱助理、董助理,联系电话:************。
三、拟成交供应商
山东瑞恩健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邮箱:*********@***.***。
-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建议
-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 邮件附件:采用**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 顺序制作成*个*** 格式文件(文件大小** 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 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证);
-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 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医院
联 系 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
传 真:/
地 址:沈阳市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