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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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放射设备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放射设备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江西辐射剂量检测院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顺外路***号君嘉广场*号楼*楼西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放射设备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转维、周万亩、邱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响应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胜利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许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