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沈阳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长春路)等3条道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6-01-14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包河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沈阳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长春路)等3条道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1-14 00:00:00

包河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沈阳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长春路)等*条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包河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沈阳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长春路)等*条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中第(*)修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人”。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版的《包河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沈阳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长春路)等*条道路工程答疑(*)》第二页:暂列金额共计***万元(税金另计)。《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暂列金额共计***万元(不计税)。请问:本项目的暂列金额是否计税?

回复:暂列金需要计税。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的不计税,意即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万元为不计税金的***万元,要另外计取税金。

三、温馨提示部分: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涉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可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其他材料(商务文件)”端口;

*.“项目经理承诺”中项目经理签字栏,因投标制作软件限制,投标人可在投标制作软件自行填写项目经理姓名,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院内

人:董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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