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天一商圈**美陈布置。
*、服务地点:天一广场及和义大道等点位,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布展。
*、采购控制价:******元(含增值税,税率为* %)。
*、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采购人委托要求,保证布展质量。
*、服务期限:出街预计为****年*月**日,其中场景美陈持续*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必须按代理人于报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资料。若在评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选结果出来后对中选供应商进行事后查询,如中选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组织询比。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 *:**起至****年* 月** 日 **:**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特别说明: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年*月** 日**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年 *月 **日** 时**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号城投大厦*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按指定地点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收。
*、定于****年 *月 ** 日**时 ** 分(北京时间),在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号城投大厦*楼)。组织开标,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届时请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响应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义大道商业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号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
主管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
联系人:华光、史梦铅 、董成浩、 戴太敏
电话:*************
邮箱:*********@**.***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