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14 00:00:00
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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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含配电箱、电力电缆、墙体机械开孔、堵洞、电缆沟盖板拆除改造、低压柜拆除安装、带形母线、送配电装置系统、加装低压框架断路器、配电柜移位、安装、调试、验收等,夜间施工,不得影响**、**商业正常营业,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合肥久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直机关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中安逢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询比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