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2组、3组、4组、5组土地出租变更公告
2026-01-14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2组、3组、4组、5组土地出租变更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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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组、*组、*组、*组土地出租变更公告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组、*组、*组、*组土地出租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于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组、*组、*组、*组土地出租项目公开挂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组、*组、*组、*组土地出租项目

项目地点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组、*组、*组、*组

项目规模

标的总面积***.*亩。其中已平整耕地***.*亩,可自行整理的荒山偏坡***.*亩,另含*个废弃多年的鱼塘*.*亩。

流转用途

土地用途:按社区规划开展粮油种植。

鱼塘用途:用于农田灌溉、水产品养殖,或开展垂钓服务等“一三产”互动场景,不得用于污染性养殖。

资金来源

承租人自筹

流转期限

经营期限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租期*年,协议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

标的详情

本出租标的包含***组***.*亩土地,其中已平整耕地***.*亩,可自行整理的荒山偏坡***.*亩,另含*个废弃多年的鱼塘*.*亩。

该标的位于剑南大道南段两侧,东与天府新区正兴街道为邻,南与天府国际生物城接壤,西邻黄甲街道青云寺社区,北邻怡心街道双塘社区,具体情况详询出让方。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前往踏勘。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一、租金:******.**元/年(租金按年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协议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以后在租期届满前**天内续签协议并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单年成交价*出租期限)的*%收取。

三、前承租方补偿:******.**元,前承租方对*组、*组、*组、*组土地田块进行整治、增设了农业设施,中标单位须就其进行补偿,承租方须在中标后**日内向前承租方支付补偿款。

流转条件

承租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②联合社在协议签订后**日交付标的给承租方。

③承租期间,土地种植中涉及的土地整理、复耕、农业设施设备增设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鱼塘清淤、堡坎、浆砌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联合社不作任何补偿。

④承租方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所需的道路、电等基础条件的维护使用,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城乡环境日常维护(含道路清洁、沟渠清掏、杂草清理等)、禁燃禁烧、渣土乱倒监管等;承租方可自行对该宗土地进行适当整理、复耕(杂物去除,田块合并等),以利于机械化耕种;全面负责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如涉及)等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承租方需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⑤流转期间,如有图斑覆盖该宗土地,由乙方自行整治,上级部门如对图斑整治工作有相应工作经费或补贴,则甲方按上级部门拨付的费用全额拨付给乙方;

⑥承租方须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改建或扩建,应始终保土地现状。如确因乡村振兴发展需要,要该宗土地上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等项目,需自行向上级部门(街道级以上)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承租方擅自改变标的用途或违规改造,联合社有权要求其在**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联合社有权协助恢复或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联合社有权立即解除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恢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造成标的损坏,承租方还需按实际损失赔偿相应费用。

⑦承租期间,未经联合社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承包给第三方。如承租方确需转租,必须提前向联合社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次承租人的资质、承租用途等证明文件,经联合社同意后方可转租。

⑧承租单位可自主向上级政府部门申报关于粮食生产所应取得的各项补助。

⑨承租期间如遇项目用地,承租方需在收到联合社书面通知后**日内无条件进行腾退(若当季农作物已种,则待收成后再行腾退),且不产生任何补偿、赔偿,特殊情况另行协商。联合社按剩余租期比例退还当年租金,如未及时腾退,联合社有权清退,清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承租方还需赔偿联合社因此产生的损失(如政府处罚金、项目延误赔偿)。

⑩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交易

服务费

承租方按成交总额的*‰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交易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壹万元整)

保证金

处置依据

成都农交所《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保证金

处置办法

*.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意向投资方、投资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投资方(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投资方(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投资方并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投资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时序安排

信息挂牌公告期:不低于*个工作日

(一)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
(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
(三)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延期。
网络竞价规则:
意向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年或其整数倍。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竞价结束,交易所根据竞价结果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交易所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后,竞得人(承租人)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协议》并上传。竞得人(承租人)未按约定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协议》及其相关附件或未交纳相关费用,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追究竞得人(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基本资料:

*、资产交易承诺书,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承租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分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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